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减刑1年。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2年,黄光裕曾获得减刑十个月。
按照其被调查的时间2008年11月算起,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
黄光裕何时出狱?
刑期
2008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
起点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
一审判决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二审裁定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二审开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黄光裕判决维持不变。
第一次减刑
2012年10月,黄光裕首次减刑的消息传出。有报道称,黄已获得法院减刑10个月的裁定。
法律规定:判决正式生效后满一年六个月,可申请减刑。
出狱可能
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
律师分析:
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目前看,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