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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狗女子公开道歉:我做错了,向小吴和所有人深表歉意 (2)

小王数码
2018-01-13 08:50:17 封面新闻 0

进展:丢狗女孩决定法律途径维权

12日中午,小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成都一位律师决定帮助小吴,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来到位于锦江区的太琨律(成都)所,正式委托所主任朱界平律师、张安贤律师,准备起诉,进入司法程序。据了解,此次代理属于公益性质,律师象征性地收了小吴1元律师费。目前,朱律师和他的团队正在收集证据,以尽快去法院正式递交诉讼状。

自己可爱的柯基犬“莱恩”摔死,这两天让小吴一直沉浸在悲伤中,她的眼睛一直红肿。12日下午,小吴接受了双流区一家宠物安葬店的建议,将莱恩的遗体冷冻,这家宠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费用都将免费。小吴告诉记者,自己和莱恩感情很深,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多保留一段时间,这也有利于保留证据,方便以后维权的事情。

摔狗女子公开道歉:我做错了,向小吴和所有人深表歉意

律师说法:灭失他人财产应该赔偿

核心当事人何某在被讨还宠物犬过程中一些言辞,包括最后导致宠物犬摔死的后果,都使她成为被“围攻”的对象。

小吴选择了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护权利。回到法律问题上,此事究竟该怎么处理?丢狗女孩有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和道歉?公安机关在这个案例中能起到怎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

徐律师他分析说,宠物狗属于个人财产。从报道的细节来看,何某从中间人获得这条宠物狗,应该属于赠与收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件事上,何某虽然是别人赠与,但从双方的沟通过程看,何某明知这条狗属于小吴所有,小吴也多次明确提出希望返还。因此,无论如何,何某应该及时送还宠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适当的比如狗粮消耗之类的合理费用。但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何某种种的火烤狗肉之类言语,宠物狗和主人是有感情的,她这么做对狗主人造成了心理伤害,明显有违社会公德。从民法的角度讲,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还是意外导致了小狗死亡,都属于灭失他人财产,应当赔偿他人的损失。

对于有些网友提出公安机关必须对其中的哪一个人进行处理,徐律师认为这个案例中,公安机关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这个案例从法律上属于民事财产纠纷。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做一个调查和证据的搜集,以后纠纷双方如果诉诸法律,可以作为相关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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