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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丨演员马苏法院递诉状,起诉黄毅清诽谤 (2)

小王数码
2018-01-12 19:45:54 重案组37号 0

要求追究黄毅清刑事责任

作为自诉案件的原告,马苏起诉称,被告人黄毅清于2018年1月9日20:33、1月10日22:01、1月11日00:11、1月11日16:22、1月11日17:54、1月11日21:03先后6次在其新浪微博中公然捏造自诉人吸毒、卖淫等虚假事实,贬损马苏的人格,破坏其的名誉。

现场直击丨演员马苏法院递诉状,起诉黄毅清诽谤

▲加V认证为黄毅清微博发布涉及马苏的内容。 微博截图

前述微博在极短时间内被大量点击、浏览、转发。截至马苏提起自诉时,前述每条微博的点击、浏览次数均远超五千次,严重降低了马苏的社会评价,并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综上,马苏认为,被告人黄毅清公然捏造事实诽谤她本人,且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马苏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诉至海淀法院院,望判允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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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递交完诉状的马苏离开海淀法院。 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解读

律师:诽谤案件由当事人自诉 构罪将获刑

星权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告诉重案组37号,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自诉案件中,由当事人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诽谤案件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类型。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旦构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构成该罪必须是有捏造虚构的事实;此外还要进行了散布捏造虚构的这个事实。而该罪客体是针对特定的人,而不是泛泛的人群。此外,构成诽谤罪还有一个条件是必须是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一般诽谤罪都是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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