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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夫妻散了 孩子就没有爸(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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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21:21:24 网络新鲜事 0

父母离婚对孩子本就是一种伤害,但更大的伤害是:从此之后,我就没有爸(妈)了。

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夫妻散了 孩子就没有爸(妈)了

在开启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故事:

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夫妻散了 孩子就没有爸(妈)了

她和他离婚后,双方共同的女儿跟着她生活。离婚时,两人私下约定:“女儿跟着母亲生活,抚养费、医疗、教育等费用,都由母亲一人承担”;“离婚后男方不得探视女儿,以后也不能要求女儿赡养”。

说得通俗一点,这就是“断绝父女关系”了。离婚后,女儿跟她姓,从此跟父亲再无瓜葛。

这样处理离婚关系的人,比比皆是。

我有一个朋友,从小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之中。她早早就辍学了,成年后她远嫁他乡,老公是一个非常懦弱的人。

婚后她跟老公生了一个儿子,孩子落地以后家庭矛盾增多。有一回,因为跟婆婆拌了几句嘴,她一气之下跟老公说了句“我要跟你离婚”,然后就抱着孩子出门散心去了。

岂料,当天晚上,她老公就投河自杀了。

婆家从此恨她入骨,要求她不得再嫁,安心把大儿子抚养长大,给公婆养老送终。

后来,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前婆家把她赶出了家门,并且不让她认儿子。挣扎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选择了跟第二任丈夫结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孩子。

而前婆婆则一直给她大儿子灌输这样的话:“你爸爸是被你妈害死的,你妈为了过好日子嫁人了,不管你了,以后我们就指着你过了,你一定要好好争气。”

她几次想去看一眼大儿子,可人都还没见着就被原公婆赶出家门。再后来她跑去学校见了大儿子一面,可她发现:那孩子对她只有满满的仇恨。

在全村人眼里,她就是一个为了过好日子对亲生儿子不管不顾的蛇蝎妇女。

我问她,如果你给孩子抚养费,情况会不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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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摇了摇头说:“多的我给不起,少了他们看不上。我给孩子送一件衣服,都被扔了出来。在他们的观念里,我对孩子表达的所有善意,就是为了去抢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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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案例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经济实力比较差、没有办法多负担一个孩子的生活,对法律也不够了解。

1、离异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以及子女成年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2、离异夫妻私下签署协议,约定“断绝父女关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是法律所赋予的,而是血缘决定的。

它和婚姻不同,结婚是双方在法律上缔结了双方的夫妻关系。既然是法律缔结赋予的人身关系,那当然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去终止。

可是,亲子关系是始于出生,是基于血缘而发生的,是永远不可能改变的事实,不可能谁发一个声明说“某某某不是我爹(我儿子)”,就真的不是。

只可惜,很多成年人在处理离婚关系时,总是喜欢把“个人对前任的恩怨”和“自己和孩子的关系”搅合在一起,甚至将孩子作为报复和要挟前任的手段

还有一些渣爹、渣妈,离婚之后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还美其名曰“不愿去打扰TA的生活”。娱乐圈不就有一个么?这个人叫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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